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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修法關鍵表決為何「落跑」?陳美雅批民進黨立委:程序爭議要說清楚,人民安全更要有擔當

  • 2026-11-02 16:27:54

【國際環宇時報/尹遵高雄報導】

立法院10月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加重毒駕刑責,由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針對毒駕十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高雄市議員陳美雅針對民進黨立委未參與藍白修正版本投票提出批評,要求民進黨向社會清楚交代:既然宣稱支持嚴懲毒駕,為何在關鍵表決選擇不投票?

陳美雅表示,每一起毒駕傷亡,背後都是一個家庭難以承受的破碎。民眾只是出門上班、接送孩子、過馬路,卻可能因毒駕者的危險行為,再也回不了家。立法委員肩負修法責任,面對攸關人民生命安全的議案,應讓選民清楚看見自己的立場與作為。

民進黨團表示,未參與藍白版本投票,是抗議再修正動議未經充分討論。陳美雅指出,刑法修正確實必須嚴謹,涉及犯罪構成要件、刑度與適用問題,都應充分說明。但民進黨也必須回答:究竟反對哪些條文?主張如何修改?又如何促成兼顧嚴謹與有效的修法?

「有程序爭議,就把爭議講清楚;有不同版本,就把理由攤開來。人民要看見的是負責任的修法行動!」陳美雅質疑,以不投票表達抗議,是否足以承擔立法委員對選民的責任?民進黨不能只要求社會理解黨團策略,卻忽略民眾對交通安全的疑慮。

陳美雅強調,民進黨曾支持行政院加重毒駕刑責版本,這項事實應如實呈現;但支持自己的版本,也不能免除對關鍵表決選擇的說明責任。「既然各黨都說毒駕零容忍,就應讓人民看見具體承擔,而不是表決後只剩下相互指責。」

陳美雅也要求中央政府,修法後應同步強化毒駕查緝、檢測量能、戒癮治療及再犯預防,並檢視第一線執法人力與設備是否充足。加重刑責之外,更要設法阻止毒駕者上路,減少下一個受害家庭。

「人民的生命安全,值得每一位立委認真面對。」陳美雅呼籲民進黨立委,公開說明此次未參與投票的原因,也要求朝野共同監督修法後的執行成效,讓毒駕零容忍真正落實在道路安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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