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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宇時報記者規約

新媒體記者是指傳統媒體以外的新聞工作者,通常利用網路平台來發表自己的報導或評論,反映社會上的各種議題和事件。新媒體記者雖然不受媒體機構的約束,但仍應遵守一些基本的職責和注意事項,以確保新聞的品質和公信力。以下是新媒體記者職責與注意事項:

   國際環宇時報記者切結條款

  1. 申請必須提供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及詳細聯絡方式•以方便未來連繫之需。
  2. 當上傳稿件【國際環宇時報】新聞網平台時 表示同意同時授權給【國際環宇時報】永久的、可使用的、免專利的並允許複製、修改、改編、發行、翻譯、可向大眾發表或創作衍生作品•並可無限期於【國際環宇時報】平台及旗下所屬網站使用。如果不想賦予本平台以上的權利,請勿加入本平台。
  3. 當文章上傳到本平台後若本平台有任何疑問或要繼續追蹤採訪時同意盡力提供相關資訊給【國際環宇時報】工作小組•並將清楚描述事實。
  4. 若謊報連絡方式或利用他人身份證登記多重帳號・企圖中斷或干擾使其他使用者・本平台有權利終止帳號與相關發稿權利。
  5. 同意不濫發相同主題或重覆發表相同或極為相似的稿件,或發怖與主題無關的內容到特定的專區。
  6. 發怖之作品是屬於個人創作且不侵犯他人的權利包括商業機密、隱私權、他人名譽或是他人之著作權•若造成因非法剽竊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訴訟,將全權負責。
  7. 同意不論是上傳稿件或發表評論•都不毀謗、擾亂及威脅其他【國際環宇時報】的會員•也不利用此平台發怖任何不實、杜撰、毀謗他人、涉及人身攻擊、歧視或任何違反中華民國境內相關法令之內容。
  8. 本平台所使用之註冊商標、軟體或程式、網站架構、網設計以本平台上所有內容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本平台或其他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本平台或其權利之合法授權外・任何人皆不得逕自使用、複製、重製、改作、編輯、散播、發行、傳輸或租用、出售、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本平台得依法請求賠償。
  9. 醫藥新聞內容注意有療效報導將會被衛生局罰款,應自負責任;若有煙新聞在文章中須加警語:(吸菸有害健康)、(未成年請勿吸菸);酒新聞在文章中須加警語:(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開車不喝酒) 。
  10. 若涉及違法情事【國際環宇時報】將立即報請檢警機關並協助偵查處理。
  11. 若您因涉及抄襲、使用未經授權或發怖不實及誹謗的內容而觸犯法律時•同意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法律責任•本平台將不擔負其任何相關責任。
  12. 【國際環宇時報】記者證一年為限每年換證若新聞質量未達理相狀態【國際環宇時報】有權利停止續發記者證。

*本人保證以上所填各項均屬實,如有不實虛假情事,願無條件接受【國際環宇時報】解除記者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