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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守產!屏東縣府推監護與輔助宣告 守護弱勢建立法律防護網

  • 2026-04-16 14:39:39


[記者黃婉柔/屏東報導]

屏東縣邁入超高齡社會,失智長者與身心障礙者在財產管理及生活照護上的需求日益增加。為保障弱勢族群權益,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近日加強宣導「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制度,提醒民眾善用法律機制,為家中判斷能力不足的親人建立保障,避免遭遇詐騙或財產糾紛。
社會處指出,實務上常見家屬在親人失能後,因無法合法代為處理財務或重大決策而陷入困境。透過法院裁定的監護或輔助制度,不僅能確保當事人權益,也能減少後續爭議。


案例顯示,屏東小志(化名)因車禍重度中風,完全喪失表達與判斷能力,經社工協助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由法院選任監護人代為處理保險理賠與財產管理,使其生活獲得保障。另一名智能障礙者阿偉(化名),雖能自理生活,但在金錢與契約判斷上較弱,經申請「輔助宣告」後,由輔助人協助重大法律行為,兼顧自主權與安全性。
制度設計上,「監護宣告」適用於完全無法辨識或表達意見者,由監護人全面代理;「輔助宣告」則適用於辨識能力不足者,當事人仍保有部分行為能力,僅在財產處分、借貸或訴訟等重大事項需輔助人同意。兩者依個別狀況提供不同程度保障。
民眾如有需求,可向受宣告人住所地法院提出聲請(屏東縣民可向屏東地方法院辦理),申請人包含本人、配偶、四親等內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並需備妥戶籍資料、醫療診斷證明及親屬關係文件。
此外,社會處提醒,現行法制亦設有「意定監護」制度,民眾可於意識清楚時預先指定未來監護人,以契約方式完成安排,日後若喪失判斷能力,法院將依其意願優先選任,落實自我決定權。
屏東縣政府強調,監護與輔助宣告並非限制人身自由,而是為弱勢族群建立一道法律防護網。若有疑問,民眾可洽詢縣府社會處 (08-7320415#5459 李社工) 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確保自身與家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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